(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決定》修正)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森林經營管理
第三章森林保護
第四章植樹造林
第五章森林采伐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種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法。
第三條森林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