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5年第4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guī)范納稅服務投訴管理,提高投訴辦理效率,國家稅務總局修訂了《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10〕1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稅務總局
2015年6月26日
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規(guī)范納稅服務投訴管理工作,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涉稅當事人,下同)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