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29號
現(xiàn)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總理李克強
2020年8月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1995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6號發(fā)布2020年8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9號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下簡稱預算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機關根據(jù)本級政府授權進行預算管理活動,不作為一級預算,其收支納入本級預算。
第三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實現(xiàn)可持續(xù)運行,一般公共預算可以根據(jù)需要和財力適當安排資金補充社會保險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