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24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11次會議、2024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四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4年3月15日
法釋〔2024〕4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4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11次會議、2024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四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
為依法懲治危害稅收征管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