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15〕6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27號),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決定取消的66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含17個子項),我省有對應事項的5項全部取消(見附件1)。
二、國務院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含4個子項),我省有對應事項的18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見附件2)。
三、涉及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權力事項作相應調整。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的部署要求,堅持做到“四個一律”和“兩個全程”,切實做好取消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 ……